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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收订金不办婚宴 上海一饭店被判补偿 | ||||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4-4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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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的王先生在市区一家饭店订下了50桌的婚宴,在临近好日子时,饭店却告知婚宴另转他处。更令王先生气愤的是:饭店在收取他订金后的第六天撤离。 王先生在去年底准备婚宴酒席。他预先交付饭店19620元的订金,订下了50桌的婚宴。谁料到了临近婚宴的前3天,饭店突然打电话给王先生,告诉他饭店因动迁关门,要求他们转去其他分店。因为两家分店不合他心意,他一再恳求饭店能够办完他这场再搬,但遭到拒绝。王先生只能四处找饭店,最终只在嘉定找到一家饭店。 结婚当天,王先生租用了十几辆大巴士,把500多名亲友接到嘉定举办婚宴。仓促改场,环境菜肴都不尽如人意。婚宴后,王先生了解到饭店根本不是因动迁而关门,是因为租金纠纷而放弃了原来的租用经营场所,而且在收取他订金后的第六天,饭店就全盘撤离。 王先生忿忿不平,因为饭店一直没有把订金退还给他。他前去交涉时,饭店只是答应给他200元的餐券作为赔偿。王先生在今年2月向上海长宁法院提出起诉,要求餐饮公司对19620元的订金双倍返还,另赔偿5000元的精神损害金。餐饮公司已经搬走,一时难以查找,案件变成了无头案,法官通过餐饮公司在其他地方任职的股东追查到了线索。在最后协调中,王先生放弃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,公司除了退还婚宴订金外,另补偿了王先生1862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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